家住新闸绿地的蒋某有套婚房准备装修,未婚妻对装修要求还挺高,挑选材料时只看全国十大知名品牌。这天,蒋某和未婚妻来到一家品牌地板销售店,根据设计师的设计方案,两人选定了一种颜色和款式都还满意的实木多层板。蒋某明确表示购买意愿,老板娘张某喜上眉梢,拿出订单记下型号,报了预算,要收定金。可未婚妻却有些不乐意,她觉得这才是他们看的第一家,还想再比较一下。老板娘听完立刻说:“今天是活动的最后一天,明天活动价就取消了。你们可以先把定金交了,回头看到更喜欢的可以退定金。”蒋某和未婚妻觉得这样也好,于是没多想就交了2000元。几天后,蒋某来到该店,想要换全实木地板,发现店里没有他喜欢的,就要求退定金。这下,老板娘着急了,称定金不能退,说着将订单拿了出来。蒋某感觉自己被欺骗了,一定要讨个说法。
多次协商未果,双方来到司法所请求调解。调解员小张了解个中原委后,向蒋某说明,“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这笔钱按规定是不能退的。虽然老板娘有口头承诺,但被矢口否认了。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是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的。同时,小张劝老板娘,钱可以不退,但说话不算话会实实在在影响企业的形象和声誉。最终,老板娘听了小张的劝,将2000元定金全额退回。
常州装饰公司获悉,调解员提醒市民,在签协议、交付定金前,要多方面考察商家的信誉、能力水平。如果商家做出了口头承诺,签订协议时必须写进去,书面化以保留证据,不要因怕麻烦、碍于面子等因素,给消费埋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