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装饰网了解到,前些日子,李某想要买一套房,便到某中介去登记,中介员工张某带着她到同济桥附近一小区看房。当天,看完第一套房后,正准备看下一套时,偶遇小区居民蒋某,闲聊中,蒋某称自己正好有套房想卖。
于是,张某和李某一同去蒋某家看房子。当时李某并没看中,回家后,她决定带家人再去看一次,家人看了很满意,于是,李某和蒋某签定了房屋买卖协议。
张某得知后,认为李某应向他支付中介费,而李某认为房子是自己与蒋某直接接触后买的,张某并未起到介绍作用,拒绝支付。张某要钱未果,便天天打电话给李某,李某不堪其扰,双方冲突升级。
闹了大半个月后,精疲力竭的李某选择报警。兰陵派出所公调对接人员接警后,立即找双方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假如当时张某拒绝带李某去蒋某家看房,而是继续去看自己公司的房源,那么蒋某的房子就不能成交了,所以,张某间接地促成了这笔交易,索要一定的服务费在情理之中。但是,交易中,张某仅仅起到了牵线搭桥作用,并未为促成交易提供更多服务,而且最终成交的房源也不是公司的,因此,服务费的收取不能和以往业务相比较。
常州装饰网了解到,经调解,最终,李某支付500元给张某作为补偿,双方互不再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