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常州装修网了解,昨天上午,武进区天豪大厦居民陈先生反映,8月8日,天豪大厦1号楼的3部电梯不同程度进水后停运,当天抢修恢复1部,但昨天清晨,这唯一的电梯又“罢工”了,让中高层住户苦不堪言。陈先生说,根据物业通报情况,导致3部电梯停运的原因,竟是1号楼11楼一住户在电梯过道内烧纸钱引起。
昨天上午10时许,相关人士赶到天豪大厦采访。天豪大厦1号楼、2号楼在一幢建筑内,各有3部电梯,但不互通。天豪大厦高32层,相关人士到现场时,1号楼的3部电梯均无法使用,1号楼的居民和商户只能通过楼梯上下。采访时,一位老婆婆牵着五六岁大的孙女刚好走到一楼,她告诉相关人士,她家住24楼,准备去附近吃午饭,吃过午饭还要爬24楼回家,“就不出来了”。住在14楼的一个小伙子拎着一大袋食物和生活用品准备上楼,他怒气冲冲地告诉相关人士,今天已经爬上爬下6次了。正说着,一个快递员满身是汗从楼梯间出来,他刚从10楼送外卖下来,“这么高的楼不开电梯,还是第一回碰到!”据正要上楼的11楼一位房客称,8日、9日还有一部2号梯可用,但现在,1、2、3号梯都没法用了。
相关人士注意到,在主入口和一楼电梯厅,均张贴着一份落款为天豪大厦物业服务中心的《关于天豪大厦电梯维修的温馨提示》:因天豪大厦1号楼11楼业主在该楼层内焚烧纸钱,导致消防喷淋爆裂,造成三部住宅电梯受淹停运,现服务中心已联系电梯维保方紧急维修,待维修完成,立即恢复使用。
随后,相关人士来到天豪大厦物业服务中心,负责该大厦物业管理的江苏天天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经理向相关人士讲述了事情经过:
8月8日上午10点55分左右,1号楼11楼一业主匆匆找到1号楼大厅内的秩序维护员,反映11楼电梯过道消防喷淋系统喷水。秩序维护员立即向服务中心反映,服务中心负责人一边通知电梯和消防设备的维保单位,一边赶到现场。“现场有一只烧化用的桶,喷淋系统还在喷水,3部电梯已经进水停运。”张经理说,消防自动喷淋系统在遇到60度以上高温时会被触发,11楼的水管压力可达到10-12公斤,触发后只有等消防设备维保单位来关闭总阀,才会停止。大量的水沿着电梯门缝隙流入电梯井后,3部电梯因相关部件损坏全部“罢工”。考虑到天气炎热、又是高层,物业公司要求电梯维保单位全力抢修2号梯。当天下午,维保人员从2号梯梯坑里抽出1米多深的积水,又花5个多小时对电梯多处进行烘干,至当晚10点,2号梯勉强恢复运行,但时好时坏,为此,电梯维保人员24小时不离场进行维护。到相关人士采访时,仍有6名电梯维保人员在抢修2号梯。
张经理称,1号楼共385户,入住率超过80%,居民人数八九百人。根据电梯维保单位预估,如果3部电梯全部修复,总费用超过10万元,目前,物业公司要求维保单位至少恢复一部电梯的正常运作。“其实,针对民俗习惯,我们7月20日就张贴过一份温馨提醒,禁止业主在小区各栋楼层、楼道、天台、单元门、绿化带、草坪等处焚烧纸钱,并建议和规划了纸钱焚烧地点、方式。”张经理说。
相关人士提出采访11楼烧纸钱的业主,物业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该业主征求意见后,业主婉拒了采访。张经理还表示,物业为每部电梯投保了保险,事发后,他们立即叫来理赔员,但最终,保险公司以人为原因为由不予理赔。那么,3部电梯集体“罢工”,到底该谁来担责?
江苏常强律师事务所律师衡泽驹认为,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此次天豪大厦事件中,居民在楼道烧纸钱,作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明知道会触发消防自动喷淋系统而放任为之,是有过错的。该居民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疏于管理,自动喷淋系统存在故障,加大了损失的发生,物业公司或者其他主体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人士离开时,张经理表示,争取尽快恢复2号梯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