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装饰网了解到,王某在金坛开了间“家装设计工作室”,说是“工作室”,实际上却没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而且还是“光杆司令”。平日,接到活后,王某按照客户的要求自行设计图纸,然后再联系一些散工去施工。
如此这般,王某生意还算可以,但惯于大手大脚消费的王某却仍是入不敷出,而且还经常借高利贷周转。看着高利贷滚雪球般地与日俱增,王某心里琢磨一番,决定从客户的材料款下手。拿了东家的材料款去还债,再去拿西家的材料款去给东家买材料,如此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王某却乐此不彼。
2015年,王某分别接到周某、林某两家的装修业务。房屋装修一半时,王某声称自己可以弄到比市面价格便宜很多的家具,为了争取到周某、林某的信任,王某还提出来与他们签订《家具购买合同》。在王某的忽悠下,周某和林某共拿出293000元给王某用代购家具。拿到钱后,王某从未去看过家具,而是将钱还了欠债、支付了拖欠的材料款,还给自己买了个苹果手机、笔记电脑、数码相机等,近30万元的家具款就被如此挥霍一空。
可是没有钱了就没有办法给周某、林某继续装修,面对周某、林某的多次催促和质问,王某玩起了“拖”字战。至案发时已经一年多了,周某、林某的房屋仍旧没有装修好,家具更是影子都没有看到。意识到不对劲儿后,两位户主终于报了警。案发后,王某亲属积极退赔了周某、林某的损失。
常州装饰网了解到,金坛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