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的厨房是指用于炊事的专用房间。
国家在1987年颁布实施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中对住宅的厨房设计规定:采用管道煤气、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的厨房,净高不应低于2.20平方米,应设置炉灶、洗涤池、案台、固定式碗柜(或搁式、壁龛)等设备或预留其位置。在设计时为满足采光、通风及电气化的需要,厨房应有外窗或开向走廊的窗户,并要为排油烟和电炊具的使用创造条件。在住宅中,厨房的平面一般应为正方形或矩形,按照人们炊事劳动空间尺度和人体工程学的要求,厨房不能过于狭长,应有一个最小的宽度。由于住宅的厨房宽度与厨房内部各种设计的布置形式有关,所以不同的布置形式要求厨房的最小宽度也不同。
厨房是住宅生活设施密度和使用频率较高的空间部位,也是家庭活动的重要场所。购房者在住宅施工现场或样板间中查看住宅厨房的设计和附属设备时,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住宅房及相关设备基本参数》和《住宅厨房排气性能标准》等建筑法规,对厨房的面积、厨房设施的尺寸和空间的布置进行了解和核对。